公法律定代表人变更注销后出的法人否存成果,与原法定代表人履职行动不因果关连的代表,法人不需要担当责任。变更
以变更之日起,日后原法人对于从前签发的责任公司文件负责,现法人对于公司日后的法人否存负责。公司是代表企业法人,有自力的变更法家养业,享有法家养业权。日后
法人变更的责任手续有:
一、《公司变更注销恳求表》;
二、法人否存公司章程更正案;
三、代表股东会决定;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注销表;
五、日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六、责任公司执照正本来(原件);
七、部份股东身份证(原件);
八、公司公章;
九、法人暂住证(原件)照本来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品质技术监督局规画)。
【法律依据】
《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公法律》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自力的法家养业,享有法家养业权。公司以其全副工业对于公司的债务担当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于公司担当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于公司担当责任。
作者: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