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争执遵照如下挨次妨碍:
(一)原告及其诉讼署理人讲话;
(二)原告及其诉讼署理人辩说;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署理人讲话概况辩说;
(四)相互争执。退出法庭争执终结,法庭由审判长遵照原告、争执原告、有规第三人的退出先后挨次咨询各方最后意见。
【法律依据】《夷易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法庭争执遵照如下挨次妨碍:
(一)原告及其诉讼署理人讲话;
(二)原告及其诉讼署理人辩说;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署理人讲话概况辩说;
(四)相互争执。争执法庭争执终结,有规由审判长遵照原告、退出原告、法庭第三人的争执先后挨次咨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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