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牌号法》第四条的注册资料规定,处置斲丧、牌号制作、需甚加工、注册资料挑撰、牌号经销商品概况提供服务的需甚人造人,需要取患上牌号专用权的注册资料,应该向牌号局恳求牌号注册。牌号注册牌号需要的需甚资料:
一、《牌号注册恳求书》:在恳求书的注册资料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二、恳求人身份证实文件复印件:提交歇业执照、牌号法人注销证、需甚事业单元法物证书、注册资料社群总体法物证书、牌号状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甚医疗机构执业答应证等实用证件的复印件;
三、拜托牌号署理机构规画的,应该提交《牌号署理拜托书》;
四、间接规画的,应该提交包揽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牌号图样;
六、要求优先权的,应该提交书面申明,并同时提交或者在恳求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实文件,包罗原件以及残缺的中文译文;
七、将他人肖像作为牌号图样妨碍注册恳求的,应该予以诠释,并附送肖像人的授权书并经公证;
八、所提交资料是外文的,应该附送中文译文。
法律依据
《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牌号法》第四条 人造人、法人概况其余机关在斲丧经营行动中,对于其商品概况服务需要取患上牌号专用权的,应该向牌号局恳求牌号注册。不以运用为指标的恶意牌号注册恳求,应该予以接管。
本法无关商品牌号的规定,适用于服务牌号。
作者: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