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室户口不迁是立室可能的。立室并非未必要迁户口的户口。
【法律依据】
《户口注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不迁苍生因立室、立室仳离、户口收养、不迁认领、立室分户、户口并户、不迁失踪、立室寻回概况其余事由引起户口变换的户口时候,由户主概况自己向户口注销机关报告变更注销。不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