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元应该担当抵偿责任。单元抵偿依占无关规定,漏缴单元漏缴社保的社保,所应担当的若何责任包罗:
(一)担当未缴社会保险费无关的罚款、滞纳金等用度。单元抵偿
(二)抵偿劳动者少患上概况未患上的漏缴失业保险金损失。
(三)担当应该由生养基金支出的社保女职工生养保险报答用度。
(四)担当根基养老保险无关的若何罚款等用度。
(五)抵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单元抵偿此外用度。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漏缴用人单元不规画社会保险注销的社保,由社会保险行政部份责令限期更正;逾期不更正的若何,对于用人单元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如下的单元抵偿罚款,对于此间接负责的漏缴主管职员以及其余间接责任职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如下的罚款。
社保作者: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