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规定则,刑法褫夺政治权柄是中褫治权一种附加刑,也可能自力适用。夺政褫夺政治权柄是柄甚指褫夺如下权柄:(1)褫夺推选权以及被推选权;(2)褫夺行动、出书、意思团聚团聚、刑法结社、中褫治权游行、夺政示威从容的柄甚权柄;(3)褫夺负责国家机关职务的权柄;(4)褫夺负责国有公司、企业、意思事业单元以及国夷易近总体向导职务的刑法权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