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连用人单元存在的劳动劳动危害有:
一、存在事实劳动关连的法中双倍人为危害;
二、妨碍或者破除了事实劳动关连的事实危害。
【法律依据】
《劳动条约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关连用人单元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条约的对于单元担当,应该向劳动者每一个月支出二倍的用人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