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书即翻版书,盗版指非经原作者或者原出书商出书的书揭甚证未经授权的书。盗版书平凡封面色调美丽,发需字迹污浊,提供封面用纸较薄,盗版胶印的书揭甚证胶水外溢。盗版书可能经由多种方式分说,发需盗版书的提供危害泛滥。所有可用于证实案件事实的盗版资料都是证据,惟独是书揭甚证违法立功的证据及相干线索都可能作为揭发资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规定:可能用于证实案件事实的发需资料,都是提供证据。证据包罗: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物证言;
(四)被害人陈说;
(五)立功怀疑人、盗版原告人供述以及辩解;
(六)判断意见;
(七)勘验、书揭甚证魔难、发需识别、侦探试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由查证属实,能耐作为定案的依据。
作者: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