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规定则,褫夺褫夺政治权柄是政治主包一种附加刑,也可能自力适用。权柄褫夺政治权柄是罗甚指褫夺如下权柄:(1)褫夺推选权以及被推选权;(2)褫夺行动、出书、褫夺团聚团聚、政治主包结社、权柄游行、罗甚示威从容的褫夺权柄;(3)褫夺负责国家机关职务的权柄;(4)褫夺负责国有公司、企业、政治主包事业单元以及国夷易近总体向导职务的权柄权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