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天劳动者上7天班后间接走的班间,有人为。接走用人单元应该遵照双方约定的有无人为规范来为劳动者发放这7天内的人为;但因劳动者违法解约给单元造成损失的,单元可依法从其人为中扣除了全副作为抵偿。上天二、班间法律依据:《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人为应该以货泉方式按月支出给劳动者自己。接走不患上抽剥概况无端拖欠劳动者的有无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