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方式不是劳动条约失效必须条件。条约订立可能接管书面方式概况行动方式,条约除了非是否必法律规定必须接管书面方式的,否则行动告竣不同的须书条约同样建树。条约的劳动方式即条约的表白方式,作为条约当事人意思呈现的条约载体,对于条约的否必效力产生未必的影响。
【法律依据】
《夷易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须书当事人订立条约,劳动可能接管书面方式、条约行动方式概况其余方式。否必
书面方式是须书条约书、信件、劳动电报、条约电传、否必传真等可能有形地呈现所载内容的方式。
以电子数据替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可能有形地呈现所载内容,并可能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方式。
作者: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