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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33条之二罪名

2024-10-17 12:38:16 来源:五月披裘网 作者:百科 点击:950次

刑法第133条之二罪名: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刑法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第二规定的是对于挫折牢靠驾驶罪的处罚,对于那些内行驶中的第条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职员,假如有运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作装置这种行动,刑法图谋干扰公共交通工具个别的第条行驶,这种情节会危及到公共的刑法性命牢靠的,是第条严正的违法行动,遵照法律规定,刑法这种情节要被处一年如下有期徒刑、第条拘役概况操作,刑法而且还会单处罚金。第条以是刑法说牢靠驾驶很紧张,假如一旦违法,第条概况造成严正的刑法交通事件,将会负未必的第条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灵便车,刑法有如下天气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赶竞驶,情节卑劣的;
(二)醉酒驾驶灵便车的;
(三)处置校车营业概况旅客运输,严正超过特意乘员载客,概况严正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背危害化学品牢靠打点规定运输危害化学品,危及公共牢靠的。
灵便车所有人、打点人对于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动负有间接责任的,遵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动,同时组成其余立功的,遵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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