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冒充注册牌号罪】未经注册牌号所有人答应,涉嫌在对于立种商品、冒充服务上运用与其注册牌号相同的注册牌号,情节严正的牌号,处三年如下有期徒刑,若何并处概况单处罚金;情节特意严正的涉嫌,处三年以上十年如下有期徒刑,冒充并处罚金。注册